五、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
各相关考试考核工作完成后,由我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审查结果符合要求的优胜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学校人事部门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及校内公示7天。
招聘工作完成后,报经我校领导审核后,由我校人事处将备案报审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材料,一并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审批。经省人社厅审查正式下达聘用通知后,由我校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
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邮编:432000;
联系人及电话:冯仁熙,0712-2345109 、 13972698856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编:430071
联系人及电话:何润梅,027-87812497。
本公告由湖北工程学院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在所在单位公开网站发布。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