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局、监察局共同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
2、各招聘岗位B岗位(定向招聘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岗位)无人应聘时,招聘指标直接调整到该岗位的A岗位。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具体情况对招聘岗位做适当调整,届时向社会公告。
3、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原则。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责任。
5、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青龙人力资源网和青龙卫生信息网发布的实时信息。
六、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35—7862497
县卫生局:0335—7880370
附件: 1、2013年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及名额分配表.xls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