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唐山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唐政办函[2006]43号)的有关规定,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1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6、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计算方法是:从2010年11月(含11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招考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唐山市所属县(市)区常住户口的,不包括因在唐山上大学而户口迁至学校的外地市毕业生。
三、岗位要求及招聘人数见附表
四、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11月14日9∶00-18日17∶00。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
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登陆网站后,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招聘简章》及《网上报名须知》等相关文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