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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沧州市综合治税办公室招调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5-9-22 14:23:57

为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市财政系统内公开招调沧州市综合治税办公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调条件

(一)招调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财政工作;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21日后出生);

4、沧州市财政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招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期限为2015年9月28日至29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设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需携带个人档案,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6张 ,报考人员可登陆沧州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czrlzyw.com)和沧州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hbczcz.gov.cn)下载并持《沧州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公开招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2份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报名人数与招调岗位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财政基础知识、税收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星期 二)上午9:00—11:00。

10月9日8:30—17:00考生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到市财政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说明。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3、公布笔试结果。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沧州人力资源网和沧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调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在沧州人力资源网和沧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5、综合考试成绩确定。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来确定综合考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调计划和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沧州人力资源网和沧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岗位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考试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人力资源网和沧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布。体检由沧州市财政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调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沧州市财政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调资格。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调人选。在沧州人力资源网和沧州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招调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招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调动,不合格的,取消调动和聘用。

十一、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7-2022110 0317-3206528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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