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
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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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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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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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 |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事业单位用人的健康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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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 |
1、教育考试研究室工作人员2名。工作职责:教育招生考试研究;教育招生考试科研、调研项目的设计和实施;教育招生考试数据的开发利用;研究室的文秘工作。 |
招聘条件:(1)全日制教育心理、教育统计或教育测量专业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上学位;(2)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3)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的操作应用,熟悉常用数据库管理软件的操作和相关统计软件的应用;(4)年龄在30周岁以下;(5)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2、院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工作职责:办公室文秘工作。招聘条件:(1)全日制文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语言表达能力;(3)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4)年龄在28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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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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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职位报名。4月15日发布招聘信息,4月15日-4月25日报名者下载报名表,填好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不接受面报。 |
(二)现场确认。4月27日报名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公楼503进行现场确认,要求出具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始件和复印件。 |
(三)资格审查。4月28日根据招聘职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及简历评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
(四)笔试。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与此次招聘职位直接相关的知识。 |
(五)面试。根据笔试结果确定面试名单,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
(六)确定聘用人员。综合笔试和面试情况,提出拟聘用的初步人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和核查档案后,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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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聘后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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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收入约12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月收入约2600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缴纳。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个人档案由河北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人员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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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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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内外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在报名期间请随时登录上述三个网站查询具体工作安排和下载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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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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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chenxm@hebeea.edu.cn |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联系人:陈献明、徐新;联系电话:0311-66007037,6600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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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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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