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1月9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确定:按照不同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012年1月12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登陆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和衡水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hsjyj.gov.cn/)查询。
(二)面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仪表、说课、答辩三个环节,时间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仪表(5分):是对应试者着装、仪表、举止、谈吐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说课(70分):为拟任教学科相关内容,抽签决定说课题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答辩(25分):为教育理论、专业教材教法、师德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时间不超过5分钟。
非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根据岗位特点确定。
面试暂定于2012年1月13日至1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和衡水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hsjyj.gov.cn/)上的公告。
2、面试具体要求
纪律要求: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严格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候讲室,迟到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试;面试人员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候讲室,不准大声喧哗,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如出现违纪现象和行为,将取消其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