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市公务员信息网(网址:www.xt-rsj.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0319-3699362
市人社局:0319-3288382 213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