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负担。体检合格的人员,暂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政审、公示。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民政局负责审核人事档案,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据考生所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延递补。对政审合格人员,初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审批、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暂不能调查清楚的考生,暂缓聘用,待调查清楚后,再定聘用与否事宜。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准考证或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或交通法规考试、驾驶技能考核、体检等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均取消应聘。
五、招聘人员的身份待遇
1、招聘的人员充实到消防工作一线,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管理和使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聘期三年,期满经县公安消防大队考核合格的,没有违纪问题的予以续聘。聘用人员不占用地方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1200元/月人执行,缴纳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由县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聘用人员个人工资中扣除。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期间不能胜任消防岗位工作、有违纪行为的予以辞退。
2、试用期满后,在基本工资1200元/月人基础上,增加100元/月人岗位补助,以后逐年在此基础上再递增50元/月人,岗位补助最高限为300元/月人。
3、合同制消防队员实行全天候执勤值班工作(与现役军人相同,实行军事化管理),休假实行集中安排,每周五天工作制,免费提供饮食、住宿及床上用品,按不同季节气候特点发放合同制消防队员制式服装,按照《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装备》标准在灭火和抢险救援过程中为每人配备基本个人防护装备来保障其人身安全。
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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