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核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2)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聘用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了解其已往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八、身体检查
拟聘人员到河北省体检中心参加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聘用工作组按照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所领导班子会议审定。
十、公示招聘结果
对拟聘人员在全所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待遇
根据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受聘人员享受同等职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