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分内容、标准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属地生加6分(裕华区除外)。属地生是指考生生源地为所报服务县的考生。需提交户口本及复印件。
(2)应届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的毕业生,加4分(不重复享受)。应届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民政部门低保证明;特困职工家庭毕业生,城镇的需提供工会证明,农村的需提供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证明;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需提供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居委会证明。
(3)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于2013年1月7日、8日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未提供和逾期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
2、确定初选人员时,同等条件下,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有基层工作经验、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优先选聘。
3、因体检不合格,招募岗位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4、选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弄虚作假骗取加分的、以及其它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附件:河北省2012年大学生村医报名登记表.doc
石家庄市2012年村医岗位需求情况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