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本县任期2年的大学生村官,指在本县有两年大学生村官经历的人员,岗位聘用时间以劳动合同为准。参加省“两项计划”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其“两项计划”服务时间可计入任职时间。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8、县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本《公告》由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洞头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1:2013年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13年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3: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