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后待遇
对体检合格确定聘用的人员,与承德县县医院、承德县中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档案由卫生局统一放承德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试用期工资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的工资、福利待遇及聘期等以各医院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七、有关事项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最后的总成绩均在承德县卫生信息网上公布,公布成绩时只公布准考证号和分数。对进入面试、体检、确定聘用的考生承德县卫生局招聘领导小组将电话通知本人,其他考生不再电话通知。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在试用期和聘期内双方均有解除聘用合同的权力,但是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申请或通知。
4.对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详细条款以聘用合同为准。
6.对于拟录的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后与录取单位签定聘用合同。
7.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2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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