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员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
1、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水平、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不作要求。
2、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两学合格证(非师范)、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证、副教授职称证序装订好。
3、申请人要在指定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通过所在学校办理申请手续,以学校为单位,集体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4、民办高校或以人才中介机构人事代理方式进入高校任教的专职教师,还应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在该校从教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所在学校签订的合同、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拟聘、任课证明(任教学科、课时、教案等)。
四、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2、各高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材料不齐全或有异议的,由学校作记录并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到期未补齐材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学校同时上报2013年秋季高等院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信息汇总表(名单按网上报名号顺序排列),师范与非师范类分开。
3、各高校要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条件、网上报名时间等信息,并组织申请人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4、各高校要严格把关,对申请人上报的认定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我中心将不予受理。不得擅自扩大申报范围,不得弄虚作假;凡擅自扩大申报范围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我中心将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5、各高校在报送认定材料前,必须按规定将上报人员信息在校内公示。
6、师范类毕业生专业不带教育两字的,如:**教育,(不含92年前毕业的)须提供学籍表、成绩单、报到证及教育实习鉴定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按师范类、非师范类分开汇总,档案袋上注明单位、姓名及档案顺序号。
7、申报结束后及时接收认定中心下发的本校证书打印信息并打印本校证书。
8、高校现场确认用户及网上申报工作使用手册、体检表、体检医院、行政许可表、认定人员信息汇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2013年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聘人员公示2013河北科技大学拟聘人员(人事代理)名单公示2013年10月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招聘中学优秀教师信息2013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拟聘人员公示2013河北医科大学拟聘人员公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3拟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公示201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拟聘人选公示河北工程大学2013拟聘人员名单公示2013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招聘公告201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2013中煤邯邢技校招聘公示2013河北经济管理学校拟聘名单2013河北农业大学现代教育中心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河北2013年张家口市高新区招聘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公示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拟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