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比例的,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及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二)体检于5月26日(星期六)在石家庄进行。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注意饮食卫生,体检前禁食、禁水12小时。
2、体检名单及其它事宜,请考生及时通过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heciq.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查询。
3、体检费用约400元。
考生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