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抚宁县2014年招聘农村中小幼教师聘用待遇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上岗后要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申请调离聘用岗位。
(三)根据县编办复函意见,鉴于我县教师总量超编,本次聘用人员暂不予入编,待教师编制出现空缺时,再按规定程序逐步纳入编制管理。
(四)被聘用人员享受全额事业人员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