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2014年 1月16日-1月20日)
由招聘办负责对应聘者的各种证件和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合格者方能参加招聘考试。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
①有犯罪记录、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④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