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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经贸大学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5-11-17 15:01:10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位于滹沱河畔,地处石家庄市西北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3000多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誉为“花园式”校园。现有15个本科学院、5个教学部与教学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其中“产业经济学”为河北省优秀重点学科;现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1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12个专业硕士授权专业。学校设57个本科专业,面向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生达32000多人,继续教育学员在20000人以上。

学校现有教职工1899人,其中专任教师1059人,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656人,博士和在读博士352人,占专任教师的34%,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管优秀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百余人。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队伍建设,加快学校事业发展,根据《河北经贸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校人字[2014]16号)、《河北经贸大学人员招聘调配管理规定》(校人字[2014]13号),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教师及行政管理岗位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2.热爱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师德规范,愿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3.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工作的心理和体能素质;

5.符合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年龄及相应的各项资格条件、证书要求。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三、岗位条件

详见附后。

四、岗位待遇

被录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享受河北省事业编制待遇;属于引进的,同时享受《河北经贸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待遇(见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页)。

五、招聘程序及招聘方式

1.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将符合我校格式要求的个人简历(见附件)按应聘岗位发送至相关用人单位的邮箱或人事处邮箱rscqz@126.com。在投递简历时,请务必使用“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的邮件名称,否则将视为垃圾邮件,不予受理审核。

2.专任教师的选拔方式。专任教师的选拔方式为单位选聘,具体形式主要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试讲由相关教学单位根据专业需要,会同教务处、人事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如果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人才招聘有具体要求的,执行其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要求。

3.非专任教师的选拔方式。岗位要求应聘者为博士学位学历的非专任教师也采用单位选聘的方式,具体形式根据岗位要求来确定。其他非专任教师的选拔方式为单位招聘,需要参加2016年5月初的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考试,投递简历截止时间为考试的报名时间,在此之前投递简历一直有效。相关具体程序事宜,以2016年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考试公告为准。

4.资格审查。应聘者在试讲和面试阶段应提供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工作、学习经历证明;专业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外语能力证明复印件、代表作、获奖成果证明等业绩材料。

六、体检

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应聘者的资料复审以后,按招聘职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通知拟录用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人事处主页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送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和备案。

八、有关要求

各相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要及时了解我校的招聘和人才引进政策,特别是2014年印发的《河北经贸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校人字[2014]16号)、《河北经贸大学人员招聘调配管理规定》(校人字[2014]13号)。在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主动接受监督。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录用人员或引进的人才必须与学校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8年。属于特殊情况的,按双方协议或相关文件执行。

对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并限期调离。

本公告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311-87655645

联系人: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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