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内容:测试应试者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以及教材教法、班级管理、语文基础知识等。
3、笔试满分为100分。
4、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凡参加国家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及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者,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在报名期间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①试讲(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②答辩(答辩占面试成绩的40%,有专业技能测试的专业,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③专业技能测试(体育、音乐、美术和幼儿教育专业,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
4、面试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