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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鸡西市公务员和参公工作面试资格确认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6-7 16:24:54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鸡西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法检系统)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

1、党群部门职位资格确认时间:2016年6月7日-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市直政府部门职位资格确认时间:2016年6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4、公安系统职位资格确认时间:2016年6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5、政府部门县(区)、乡镇机关职位资格确认时间:2016年6月8日上午9:00—11:00。

6、项目生、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资格确认时间:2016年6月8日下午14:00-16:30。

面试资格确认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鸡西市政府部门职位面试资格确认分组表》。

二、资格确认地点

党群部门资格确认地点:中共鸡西市委组织部312室(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5号)。

政府部门资格确认地点: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

三、资格确认的范围及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报考鸡西市各级党政机关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以及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参加资格确认所需携带的材料

1、考生需要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与网上报名一致的一寸照片一张。

2、2016届统招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学历、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内容。2014年、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档案存放证明。

3、社会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需主管部门出具)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4、社会非在职考生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5、职位要求户籍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要求中共党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党委(党总支)书面证明材料。

7、报考职位要求的会计资格从业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报考“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按照《关于2016年度全省公务员招考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先到省级“项目生”、“大学生退役士兵”主管部门做资格认定,然后持认定证明手续、项目生协议及上述需携带的材料,按本通知要求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9、进行资格确认的考生需要填写一份《2016年鸡西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面试资格确认表》(见附件2),表格请自行下载。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资格确认时间内考生如不到现场进行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咨询电话:

中共鸡西市委组织部:0467-6166609(负责党群部门)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67-2386623(负责政府部门)

附件1:《鸡西市政府部门职位面试资格确认分组表》

附件2: 《2016年鸡西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面试资格确认表》

                      

                    中共鸡西市委组织部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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