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生”加分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精神和《黑龙江省2010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有关“项目生”管理单位研究决定,对报考黑龙江省2010年度公务员考试的“项目生”加分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资格确认的方法步骤
1、“项目生”管理单位依据考生的报名情况,分别进行了初步审核,共有446人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及确认日期见附件)。请这部分“项目生”认真阅读名单后,按规定的日期内,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哈尔滨市乐业大厦(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918房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2、没有通过初步审查的考生,请在2009年11月16日至11月27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同“项目生”管理单位通过电话方式进行资格确认。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村村大学生计划”的电话确认由省村村大学生计划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负责,确认电话:0451-53644431;
“三支一扶计划”的电话确认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确认电话:0451-82625092;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电话确认由共青团黑龙江省委负责,确认电话:0451-53620211。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因我省今年没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故不在加分资格审核确认范围。
二、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现场确认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另需复印件1份)、报名序号、毕业证书原件(项目服务期间学历发生变化的还需携带项目派遣时取得的毕业证书原件)、服务期满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2、电话确认的考生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以“项目生”管理单位答复为准。
三、注意事项
1、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考生要认真确认自己的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方式,无正当理由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要严格遵守资格确认工作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现场资格确认结束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现场逗留。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