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由招考单位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各市(地)组织、人社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按归口管理分别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拟录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