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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关于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考生资格确认等事宜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5-16 10:01:09

各有关考生:

现就2012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考生现场资格确认及警务技能(体能)测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00;

地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3号,乘343路车到新建公司站或乘68、104、114路车到终点下车)图书馆阳光大厅。

二、参加资格确认考生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确认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在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另行公布)。列入该名单的考生,必须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无故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出现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确认不合格情况,将按规定递补有关考生参加资格确认,递补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网址:www.hljsf.gov.cn)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三、资格确认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所有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

2、须加试警务技能(体能)的考生应携带2张1寸同版免冠照片(须在照片背面粘贴双面胶)。

3、2012届统招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该材料应包括学历、专业、入学与毕业时间、是否统招等内容;非2012届统招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应提供所在单位证明材料(含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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