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后,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3、现场确认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须在资格确认表上签字。
附:
垦区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确认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