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行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幼儿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网址:http://www.hljsszjgj.gov.cn/index.html。面试时间、地点、具体组织方式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文件规定,考生需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凡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通过考核和体检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接收审批手续。被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与监督
局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省纪检委驻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室)全过程参与并实施监督,设立监督电话:82609082。
本方案由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电话:82625083 82661761
联系人:王平 王艳雪
附件: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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