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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4-3-30 0:33:18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统招硕士岗位人员:

总成绩=(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高级职称岗位人员:

总成绩=(综合评估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测评、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hlass.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人社厅和编办办理有关手续。

(七)聘用

聘用人员由院人事处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应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原单位同意其调动的书面意见,否则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八)试用期制度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社会在职人员试用期半年,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 人:盖 蕾

联系方式:0451-86497914

电子信箱:hljskyzhaopin@126.com

八、本公告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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