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未按要求时间到达的或不参加体检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要遵章守纪,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家属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考生要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录用。
6、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