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面试考试。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面试内容侧重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有关要求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各岗位成绩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公示和试用期。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各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岗位。同时,执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联系电话: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0469-4629935、4629936
附:
双鸭山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xls
报名表.doc
2013年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