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2008-2015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院校。2012年12月,学校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验收,正式成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学校座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岳阳市南湖风景区,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相关事宜,校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较好,善于团结合作,具有优良的团队精神;
3.身心健康。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理工学院网站人事处主页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2014年7月10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岳阳市学院路)。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或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主页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连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和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直接到我校人事处418办公室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到人事处招聘邮箱rsc8640298@163.com。邮件标题名称:高校人才网+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院部。参加考试前须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到人事处进行核查。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页予以公布,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试讲和实践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讲各占综合成绩的50%(如需进行实践技能考核的岗位,按笔试、试讲各占综合成绩的40%、实践技能考核占综合成绩20%进行计算)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硕士按专家指定的教学内容以授课的形式进行(时间45分钟),博士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做一个小型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
专业技能考核:理工科和特殊专业应聘人员进行技能考核。理工科应聘人员考核实验室动手操作能力;音体美学科应聘人员考核其专业能力展示。
3、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条件。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以及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0-8640298
举报电话:0730-8640142
附:湖南理工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理工学院
2014年6月19日
附件:2014年湖南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理工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序号
岗位
计划数
专业方向
学历或职称
其他要求
备注
1
教学科研岗
1
行政诉讼法
博士/副教授
2
1
文艺学
博士
3
1
新闻传播学(新媒体广告与管理)
博士
4
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博士/教授
5
1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
博士
6
1
基础数学(几何分析或代数表示或代数组合)
博士
7
1
应用数学(泛函微分方程)
博士
同等条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优先
8
1
计算数学(运筹与优化)
博士
9
1
光电信息工程(光电材料与器件)
博士
10
1
光学(光电系统)
博士
11
1
生物制药或药学
博士
同等条件有企业合作
项目经验者优先
12
1
电气工程(模数混合实时信号处理)
博士
13
1
软件工程(信息系统、云计算)
博士
14
1
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技术)
博士
15
2
机械设计及理论(非线性振动及其控制或相近方向)
博士
16
2
车辆工程
博士
17
1
结构工程
博士
18
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博士
19
1
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城市设计
博士
20
2
经济学
博士
21
1
会计或审计
博士
22
1
公共管理
硕士及以上
23
1
传播学
硕士及以上
同等条件本科专业为经济管理者优先
24
1
作曲理论或合唱指挥
硕士及以上
25
1
车辆工程或热能与动力工程或机械电子工程
硕士及以上
26
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硕士及以上
27
1
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城市设计
硕士及以上
28
1
会计或审计
硕士及以上
29
1
艺术学(音乐艺术理论/音乐史学/舞蹈学)
硕士及以上
说明:博士年龄40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30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学术水平高、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和急需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岁以下,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