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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教育政务网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长晚集团 2010-4-20 编辑:福建招生考试网 【字体:小 大】
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管理
坚持面向社会、考评结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主管,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聘信息由市教育局统一在报纸、株洲教育政务网(http://zwgk.zzedu.gov.cn)、株洲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bys.hnzz.net)公告,同时向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各用人单位在校园网上发布本单位招聘信息。

二、招聘计划和报考条件
各单位各岗位招聘计划和报考条件请
点击查看《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用人单位引进博士生和特级教师的计划在总计划中单列,由用人单位自主公开招聘;用人单位面向部属重点师范院校招聘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的计划可以在总计划中单列,以用人单位为主,市教育局参与,提前到高校单独招考,未完成的计划纳入统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5月7日。
2、每位应聘者仅限报一个职位。应聘者报名时须①填写《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②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原件;③县市区在职在编教师报名还须提交县市区教育局同意报名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携带应提交的材料到各用人单位报名,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到用人单位报名的,由用人单位使用招聘管理系统录入报考者报名信息,分别采集报考者提交的证件照片和报考者照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的,由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个人照片和应提交材料的图像文件。
4、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实施。报考者对照报名条件报名,用人单位实施初审,考试结束后,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实施复审。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5、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报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报考比例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但对特殊专业,经市教育局同意,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报考比例。

四、考试
1、参加统一公开招聘的应聘者一律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2、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40%和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
3、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30%)和专业知识(70%)。命题、制卷、评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组考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4、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驾驭教材、实施教学和专业技能操作能力。专业技能考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各用人单位确定。专业技能考试的内容在试讲前2小时告知应聘人员,并提供专业技能考试所必须的用品。专业技能考试评委不得少于7人。
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按各用人单位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在株洲教育政务网上公布,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本人。
专业技能考试设立合格线,低于80分为不合格。参考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全部不合格的岗位,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重新组织专业技能复核,仍然不合格的,该招聘计划取消。
5、笔试时间:2010年5月16日,笔试地点:各用人单位。专业技能考试时间:2010年5月18日,专业技能考试地点:各用人单位。
6、各用人单位须在2010年5月19日12:00前将考生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录入招聘管理系统,并同时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册和原始评分表一并报市教育局留存。
7、考生的笔试试卷和专业技能考试原始评分表留存至2010年年底备查。

五、考核与体检
考核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各单位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名单在株洲教育政务网公布。对确定的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及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各用人单位应于2010年5月25日          将考核结果和体检结论书面报告市教育局。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聘人员,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按规定程序报局党委审核后,对拟录聘人员在株洲教育政务网、市教育局一楼大厅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半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七、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纪委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28681070(市人事局)、22663717(市教育局监察科)。
 
                                                                                                              株洲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我已阅知报名规定,现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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