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安监局政务工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我局今年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机关雇员,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条件
1、海南省户籍;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4、普通话标准;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详见报名岗位设置表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聘用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纠纷没有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