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未取得或未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等条件,详见下表:
招聘岗位信息表
序号 招考岗位 招考人数 性别 年龄 相关专业 学历 其他条件
1 内科学教师 1 不限 35周岁以下 临床医学专业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病理学教师 1 不限 35周岁以下 临床医学专业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解剖生理学教师 1 不限 35周岁以下 临床医学专业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教务科工作人员 1 不限 35周岁以下 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学生科工作人员 1 不限 35周岁以下 医学心理学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 会计 1 不限 35周岁以下 财会专业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必须具有会计执业资格证
7 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 1 不限 35周岁以下 文秘、行政管理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要求中共党员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2年11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7日8时至2013年1月10日17时
(2)报名地点: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98—62930354 (传真)
电子邮箱: dswxbgs@126.com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卫生第三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后5日内(或领取准考证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报名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
2013年1月19日8时30分—10时30分(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理论及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领导小组按照面试比例及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及海南省卫生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27日于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举行。
(2)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3)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及海南省卫生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省卫生厅和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按照相关文件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898)62930354
海南省卫生厅纪检监督电话:6538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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