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录用教师户口根据本人意愿,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设岗乡镇;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教育行政部门。
五、相关政策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工资主要由我县财政专项资金保障,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并按月统一发放,其它福利按规定纳入我县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当地教师应有的保障待遇。
(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我县将接受所有合格的幼儿园园长、教师为正式教师,享受我县少数民族地区教师的同等待遇,工资档次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海南省琼中县2012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招聘职位表及报名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