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下半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对所有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核过程中发现,宜昌市第一中学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笔试第一名(准考证1427470051005)考生不符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笔试成绩第四名(准考证1427470011001)考生递补为该岗位面试人员。
特此公告。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