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于1月23日(星期五)上午8:00到十堰市妇幼保健院(五堰人民北路62号)保健楼四楼会议室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放弃。
2、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1张一寸免冠照片,费用自理。
3、体检时要空腹,体检前几天饮食要清淡,前一天晚上9点以后不再进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