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科学院、市劳动人事信息和档案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考生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9月24日-9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0715-8235950)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考生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查询电话:0715-8235950
附件:市农科院、市劳动人事信息和档案管理中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名单.xls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