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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是长江水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中心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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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8日~9日通知应聘考生资格初审结果。
2010年11月15日8:30—15:00在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代理及评鉴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确认考生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提供复印件供招聘单位留存备查。审查合格,本人提供1寸彩照1张,现场发放准考证。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证明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在职或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单位的解聘合同或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待业证明;证明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考试
岗位招聘和录用程序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程序进行;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招聘程序按面试、考核、体检的程序进行。
1、水土保持评估岗位笔试
考试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笔试时间:2010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
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水土保持评估岗位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和进入面
试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绩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在笔试结束10天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为100分,时间为30分钟。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食费自理。
3.水土保持评估岗位考试总成绩
理论考试和面试各50%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
4.水土保持监测岗位考试
博士研究生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和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到其学校或原用人单位外调或通过函调的方式进行。
考核合格人选应在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中心站支出。
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职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纪律要求
1、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中心站组织监督组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2、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的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如发现在招聘工作中有违规行为,欢迎大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7-82828285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代理及评鉴部报名(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邮编430010。
联系方式:谢红艳027-82828640孔政027-82828642
传真:027-8282863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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