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开选拔的条件与资格
(一)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基本条件与资格:
报考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报考资格:
1、报考团县委书记职位的,年龄26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妇联主席、县委统战部副部长职位的,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现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龄);
3、参加考核的年度内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报考团县委书记、县委统战部副部长职位的,应为中共正式党员;报考县妇联主席职位的,应为女性;
5、身体健康。
(二)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基本条件与资格:
报考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报考资格:
1、年龄26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工龄;
3、参加考核的年度内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凡有规定不具备晋升职务资格者,不予报考。
四、公开选拔的方法与步骤
(一)推荐报名。远安县内的人员报名,由各单位组织统一报名。远安县外的人员直接到县公选办报名。每人主报1个职位,还可兼报1-2个调节职位。具体报名事宜见远安党建网 “最新通知”栏目中《中共远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远安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
报名时间:2012年2月21日8:00至2012年3月5日17:00。
报名地点:中共远安县委组织部(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