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审和考核
1、政审考核由各区综治办、街办、社区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核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市综治办、人社局审核确认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管理与待遇
1.网格管理员的管理
网格管理员由市综治办和所在街道办负责管理。
网格管理员与相关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网格管理员的续聘、解聘和年度考核等次由用人单位考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