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科目
笔试按照靠用一致的原则,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应达到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计划的,退还报名笔试费。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结束3天内到襄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1、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城建委和我院共同组织。
2、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依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费50元。
3、面试前,由市人社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我院负责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www.xfjs.gov.cn
五、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我院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情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后将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f12333.cn、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xfj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我院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710-3252219,监督电话:0710-360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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