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体检
成绩第一名者进行体检。体检,用人单位应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7、拟聘对象公示。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单位公示并报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专项招聘资格。
8、公示。根据面试及体检、考核情况经州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国土资源局网站和局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
9、备案聘用。国土资源局将拟聘人员上报州人社局备案。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恩施州国土资源局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