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档案局关于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株洲市档案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2名(文秘1名,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3. 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在33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会计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及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文秘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