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月9日9:00-10日17:00登陆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由市经信委人事科根据招聘方案严格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身份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五)确定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均委托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组织实施。
1、笔试(占总成绩的60%):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和相关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市园区办工作人员岗位以申论替代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相关专业知识高者为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七)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市经信委组织实施。
(八)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市人社局同意,可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壹次。
(十)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报市人社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根据拟聘用人员学历、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组织、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 加强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友德任组长,王淑华、李晓萍任副组长,向科、刘文杰、周峰、陈纯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向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人事科。
(二)加强监督。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要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和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要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要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要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