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14年6月公开考试招聘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及幼儿保健工作人员简章
长县人社招〔2014〕4号
根据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医卫工作人员51名,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六艺天骄幼儿园幼儿保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幼儿保健列入备案管理,编制视全县公办幼师编制情况,逐步解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工作经历截止时间、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到2014年6月30日止。全日制在校学习(含研究生、本科、专科)期间不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7、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6月18日)。
8、长沙县卫生系统纳入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岗位。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考核(技能操作)—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一:《长沙县2014年6月公开考试招聘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及幼儿保健工作人员职数表》、附件二:《长沙县2014年6月公开考试招聘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及幼儿保健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