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组织好津市市教育局、环保局下属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按照《津市市教育局、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具体体检对象见津市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的《津市市教育局、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公示》。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定于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8日上午8:00前赶到津市市人事局考试院(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办公大楼10楼)集中。在工作人员点名、核对身份、收取体检费用、收存通讯工具、宣布体检纪律和注意事项、考生填写有关表格后,统一乘车前往抽签产生的体检医院。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纪律要求
1.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统一行动。
2.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大声喧哗。
4.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以及按医生要求进行复查或专项检查。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5.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考生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6.各考生家长、亲属和朋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7.其他违纪违规情况或违反上述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饮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对相关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可以安排当日复检的,当日复检;不能当日复检的,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另行安排复检。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二寸免冠近照一张。
5.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否则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