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醴陵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确定49名体检对象(见附件)。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5年7月3日(星期五)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个别岗位按公告中所设岗位条件执行)
三、有关要求
1、体检对象必须携带签有“审查合格”且盖有醴陵市人事局公章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按300元/人的标准收取)。
2、体检对象务必于7月3日上午6:30前到醴陵市人事局会议室(劳动局四楼)集合,统一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好。抽血前3天避免高脂饮食,24小时内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不要吃早餐(禁食8至12小时),孕妇及女性月经期者请事先告知体检医护人员。
2、体检出发前,体检对象及工作人员的手机将由监督员集中保管。体检对象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家长、亲属或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单独接触。
咨询电话:0731-23240958(醴陵市人事局)
13077044968(付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