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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湖南省永顺县财政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20/10/31]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 (湘组发[2015]26号)、《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组通[2017]9号)等文件规定及2020年永顺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第4次、第5次会议纪要精神,永顺县财政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与计划 
本次共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2名。详见《永顺县财政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名范围为本县在职全额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九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调整异动后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3.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具体见《永顺县财政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 
5.管理八级及以上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 2020年10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3日至11月6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永顺县财政局人事股(财政局四楼)。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户口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等复印件; 
5.符合选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个人在自愿报名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必须由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由永顺县财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专业认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或者所学专业系《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外专业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行公告通知)到永顺县财政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本次选聘由县财政局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考试。 
2、本次选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报考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选聘笔试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或相应核减、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具体情况由县财政局研究确定后,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及时公示。 
五、考察 
考察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及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 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岗位,其考察入围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时,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本人的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情况及直系亲属的政治审查,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其选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
六、公示 
经审核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将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将会同县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成绩必须符合以上限制性规定,递补仅进行一次。
七、试用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 3个月。试用期间,选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或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不予办理手续,亦不予递补。
八、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由县人社局进行指导,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3.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财政局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报考咨询电话:0743—5225633;向景龙18874333469。 
6.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永顺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永顺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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