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加快娄星经济发展,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区直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娄底市娄星区“5525”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研究生学历的战略后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名额
1、招考对象:硕士研究生10名(含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硕士留学生)。
2、招考专业及名额:
(1)、经济类专业4名;
(2)、道路、桥梁、土木工程专业3名;
(3)、法律专业1名;
(4)、水利工程专业1名;
(5)、林学专业1名。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开拓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招考程序
本次招考工作在区委和区委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考程序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共知识测试、能力测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娄底党建网》、《娄星党建网》、《娄星在线》、《娄星报》、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类别,同一专业类别招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该专业类别不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采用综合考试办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分公共知识测试和能力测试两部分。公共知识测试包括政治理论、经济管理、法律、科技、时事和公文写作等内容,总分100分。能力测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总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