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选办法
1、本次考选由县史志档案局组织报考、笔试、面试和考察。
2、本次考选的职位与报考人数之比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否则取消考选职位。
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接受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笔试和面试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4、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对象。
四、其他事项
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11月14日到县史志档案局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