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地点:珠晖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湖南路车站坪213号)。
4.程序: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初审。
5.资格初审时应提交如下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网上查询打印件、《教师资格证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每位报考人员只可填报一个学科的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资格。
4.各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比例是否开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5.发放《准考证》工作于2011年11月23日上午8:00-12:00在珠晖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进行,领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专业考试(总分60分)
1.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参考人员: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岗位的人员(即专业教师)。
3.考试内容:专业考试包括本专业基本知识测试和专业面试,然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计划聘用人数的1:2进入综合笔试环节。
(三)综合笔试(总分100分)
1.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参考人员:报考专业教师岗位进入综合笔试环节的人员及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
3.专业教师上一轮专业考试成绩加上综合笔试成绩的40%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计划聘用人数的1:1进入体检环节。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根据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计划聘用人数的1:2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四)综合面试(总分100分)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考人员: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入围人员。
3.综合面试,以试教方式进行,备课、上课时间各为20分钟。参考人员按综合面试成绩的40%加上综合笔试成绩的60%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计划聘用人数的1:1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应体检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