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电话通知统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 1的比例。达不到3:1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电子商务教师(A1)、网络工程教师(A2)、环境科研(C1 、C2)、环境规划(C3)岗位: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布。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以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辅以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和表达能力。各岗位面试具体环节详见招聘计划备注栏。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联系人:彭国明 段小莉 联系电话:0731—8569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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